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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短信通”服务
一、业务简介
对公“短信通”服务是我行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为单位客户提供的账户信息提醒服务,当客户签约账户资金发生变动时,我行将即时向客户指定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提醒。目前可以对单位活期账户进行签约。
二、开通方式
网点柜台:
1、您在开立单位结算账户时,可以直接在《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中选择开通短信通知服务,并随同开户流程办理。
2、已在我行开立单位结算账户,若同时申请企业网上银行(查询版)服务和“短信通”服务,您可以直接在《中国光大银行网上银行服务对公客户申请表(查询版)》中选择开通短信通知服务,并随同企业网上银行(查询版)的开户流程办理。
3、已在我行开立单位结算账户,若仅申请“短信通”服务,您需到光大银行相应网点填写《中国光大银行对公账户变动“短信通”服务申请表》,审核无误后,加盖申请开通本服务的账户的预留印鉴和单位公章,并提供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在申请表中填写授权信息,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授权。其中,通存通兑账户可到我行任一网点办理,非通存通兑账户则应到账户开户行办理。
三、业务变更方式
变更手机号码、起点通知金额、是否通知余额或关闭服务。
网点柜台:
您需到光大银行相应网点填写《中国光大银行对公账户变动“短信通”服务申请表》,审核无误后,加盖申请修改或关闭本服务的账户的预留印鉴和单位公章,并提供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在申请表中填写授权信息,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授权。其中,通存通兑账户可到我行任一网点办理,非通存通兑账户则应到账户开户行办理。
四、温馨提示
1)如果您的手机号码发生变更,请及时进行手机号码修改,以免影响您的使用!
2)对公“短信通”服务现阶段支持对公活期账户柜台渠道签约,您可以自行设定起点通知金额,当账户变动金额大于等于您设定的额度时发送通知短信,低于此金额则不发送。包月用户同一签约账户下按照每部手机10元/月的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同一部手机签约不同账户分别收取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