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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首页 > 公司业务 > 结算业务(国际结算) > 进口信用证
进口信用证
  结算如果贵公司想在我行开立信用证,必须具有经国家批准的进出口经营权,在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进口付汇名册之列,或有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进口付汇备案表。您必须按国家外贸、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提供有效的批准进口的证明文件和进口合同以及进口付汇核销单和进口付汇备案表。凡进口企业使用自有外汇或人民币申请开立信用证的,需在我行开立保证金账户,存入保证金;对于资信较好的企业,经我行核准有授信额度者,可在额度内受理开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