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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首页 > 公司业务 > 融资业务(贸易融资-国际贸易融资) > 出口信用保险贸易融资
出口信用保险贸易融资
  如贵公司已投保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险种(包括综合保险、信用证保险、统保保险和特定买方保险等)、并根据《赔款转让协议》的规定将拥有的赔款权益转让给我行,我行可在此前提下向贵公司提供短期贸易融资服务。

    出口信用保险的贸易融资范围包括:信用证项下的出口押汇和出口贴现;付款交单 D/P、承兑交单D/A及赊销OA项下的押汇。其中,信用证项下融资比例最高不超过索汇金额的90%;D/P、D/A、OA项下的融资比例最高为80%,期限原则上不超过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