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行阳光资产管理计划——同赢九号产品一于2007年8月31日正式成立,截至2008年4月21日,该产品净值为1.1104元,扣除销售手续费及提前赎回手续费后净值为1.0984元。 若投资者提前赎回,投资者提前赎回本金及收益合计约为:投资者初始投入本金×1.0984元。举例说明如下: 若投资者初始投入本金为100000万元,则投资者提前赎回本金及收益合计约为100000*1.0984=109840元。 根据中国光大银行阳光资产管理计划同赢九号产品一说明书有关约定,2008年4月22日至2008年4月29日为清算期,清算期不计息,2008年4月30日为投资者资金到帐日。 注:本产品具有网下申购资格,且网下申购新股按照市场价格估值,A股市场自3月底至4月21日呈现下跌走势,故本产品4月21日净值低于3月31日净值。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光大银行的支持!敬请继续关注光大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
共1页 第 1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