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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
  在国内信托市场经过清理整顿、信托公司重新登记后,信托业实现了新生。在积极推行资产证券化的宏观背景下,我行将进一步加强同信托公司客户的业务合作。

信托投资公司受让信贷资产信托计划

  是指信托投资公司以受让光大银行已经发放的信贷资产为目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向投资人发行资金信托计划,以归集的信托资金受让光大银行信贷资产,光大银行对转让的信贷资产承担回购义务。

人民币债券结算代理

  同证券公司。

资金信托产品代收代付

  光大银行接受信托投资公司的委托,通过各营业网点,代理资金信托产品的资金收付业务。在信托产品发行结束后,光大银行根据委托公司的指令,将销售募集资金划付至指定银行账户,或代为行使资金托管职责。

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指根据协议约定,中国光大银行与客户相互转让信贷资产的行为。包括以下种类业务,即我行买断信贷资产、我行卖断信贷资产、我行出让信贷资产(回购)、我行受让信贷资产(回购)。

资金拆借

  资金拆借是指光大银行与合作信托公司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