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法律文件
《光大阳光集合计划合同》
《光大阳光集合计划托管合同》
二 产品介绍
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介
(一)名称和类型:
本计划名称为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属于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投资目标:
尽量避免资产损失,追求每年较高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范围和策略
本计划的投资范围是国内依法公开发行并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可转换公司债券)、基金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计划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计划根据市场状况对股票、债券(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基金和短期金融工具等资产实行动态配置,资产配置比例基本范围为0-90%的股票和基金;10-100%的债券(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中至少10%为现金类资产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本计划采用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与自下而上的TFM模型精选个股相结合、价值投资与时机抉择相结合的投资策略。
(四)业绩比较标准
本计划资产配置包含四类资产,在正常的配置比例下以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和股票型基金为主,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综合指数。
(五)主要特点
1、 份额补偿,风险先担
封闭期结束日,若计划单位结算净值增长率低于3%,管理人将通过份额补偿的方式使委托人净值增长率达到或尽可能达到3%,直至管理人份额补偿完毕。
2、 费用更低,回报更高
封闭期内,不收管理费,客户可获更高回报。
3、 到点开放,提前进出
本计划封闭期一年,但若连续10个工作日单位净值达到1.06元,封闭期提前结束并进入开放期,提前满足客户资金流动性需求。
4、 随时参与,随时退出
本计划进入开放期后,客户可以随时参与或退出。
5、 到点分红,真诚回报
开放期内,当计划单位净值达1.06元时,即进行现金分红,真诚回报投资者。
(六) 最高规模(总份额):
本计划推广期最高规模为20亿元人民币,管理人在推广期满当日按客户参与计划份额的九分之一以自有资金参与本计划;开放期,最高规模为35亿元人民币。
(七)存续期间:10年
(八)计划单位面值、参与价格
本计划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元。
推广期内,每份计划的参与价格为1元/计划单位;开放期内,每份计划的参与价格由当日计划单位净值决定。
(九)最低参与金额
10万元人民币。
(十)相关费率
1、参与费率
本计划的前端参与费率不超过0.5%。
本计划的后端参与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 持有期(P) |
后端参与费率 |
| P≤一年(含一年) |
1% |
| 一年<P≤两年(含两年) |
0.5% |
| P>两年 |
0 |
2、退出费率:
本计划的退出费率不高于0.5%,随持有期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 持有期(P) |
退出费率 |
| P<一年 |
0.5% |
| 一年<P≤两年 |
0.2% |
| P≥两年 |
0% |
推广期内参与的份额持有满一年,不收退出费。
3、管理费率:
本计划封闭期内不收取管理费;开放期内,管理费率为1.5%。
4、托管费率:0.2%
最低退出额 每笔最低退出份额为1000份计划单位。
三 管理人简介
光大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1、业务资格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01年11月28日颁发的《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中要求综合类券商经营受托投资管理业务需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光大证券成为首批5家获得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券商之一。
2004年10月13日,光大证券成为国内首批创新试点三家证券公司之一。
2005年2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证监机构字[2005]24号文件,同意光大证券设立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光大证券成为国内首家获批创新类试点产品的公司。
2、指导思想和经营理念
(1)指导思想
以研究策划和产品开发为核心,以做大规模和实现收益为目标,运作规范,保障有力,不断提升自身竞争优势和比较优势,使资产管理业务收入成为光大证券利润的主要和稳定的来源,在业内创造属于光大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优质品牌。
(2)经营理念
诚信即如生命、稳健乃至保守;安全第一,客户至上。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客户利益为己任,采取积极措施,用卓越的业绩表现,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
3、过往业绩
光大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过去几年取得了不斐的成绩,以“稳健、诚信”闻名业内,赢得了客户的广泛信任。资产管理部为上海企业年金中心管理的账户连续两年多都取得了较好的收益,业绩大幅超越同期指数,并且在操作中透明规范,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企业金管理运营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正在进行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申报的准备工作。
自光大证券开展资产受托业务至今,始终坚持“诚信至上”,多年来树立极佳的企业形象,在中国证券市场面临巨大变革的形势下与客户同呼吸、共成长,深得广大客户的信赖。
4、光大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优势
(1)研究与投资互动
光大证券资产管理部所有的投资行为始终建立在对证券市场环境、对上市公司的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在国内最早建立以研发为先导的投资模式,将光大证券研究所、业内知名研究机构和资产管理部门自身的研究力量相结合构建研究体系,坚持在投资上理念超前、设计超前、方法创新。在国内最早创立了投资标的评估体系,以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来指导证券投资行为,建立了科学有效的投资流程,将研究、决策、投资、交易形成一个职责分明、运作流畅、决策高效的运行体系。在研究与投资上既吸收国际先进的理念和方法又与中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的改进和完善自身,形成了光大证券独特的操作理念和方法,经受了市场风雨的考验。
(2)优秀的团队、规范的制度
规范的制度是基础,优秀的团队是保证。 光大证券资产管理部门在管理上形成了职责分明、执行通畅、保障有力、监管到位的制度保证体系,同时,考核分明、奖惩有效。投资团队人员具有“结构合理、专业背景突出、实际操作能力强”的特点,且整个团队具有极强的凝聚力。在投资上操作上能够及时跟踪股票、基金、债券和创新品种等多个市场,准确把握各市场的联动趋势,实现市场资源的共享。
(3)“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
光大证券从创立至今,视“诚信如生命”、视“客户为父母”。在被光大证券资产管理部服务过的客户中有崇高的信誉,这种信誉的取得完全依靠光大证券良好的业绩回报和精诚所至的服务。
光大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能够为客户提供多种服务,强调综合服务水平,而不仅仅是单一的投资回报,服务的内容涵盖了财务规划、资本运作和管理咨询等业务领域;在今后的集合理财业务方面强调为广大中、小投资者提供安全、便利、高回报的服务。光大证券对广大的客户一视同仁,珍惜每一位客户对我们的信任,以感恩的心情来对待社会各界的光大的支持。
四 信息披露
1、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05年第二季度托管报告
2、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05年第二季度资产管理报告
3、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05年第三季度托管报告
4、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05年第三季度资产管理报告
5、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05年第四季度托管报告
6、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05年第四季度资产管理报告
五 资产净值
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
从http://202.109.75.212/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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