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市通(债券结算代理业务)是指我行受市场其他参与者的委托,为其办理债券结算等业务的行为。其具体内容包括:(1)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办理债券托管账户开户、销户等手续;(2)根据委托人的指令,为其办理有关结算手续;(3)在债券利息支付和本金兑付中,为委托人办理相关事宜。
债市通基本规定
客户委托我行为其办理债券投资和交易业务,必须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签署《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并与我行签订《中国光大银行债券结算代理业务协议书》,并严格按协议所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交易。
我行接受客户委托后为客户在中央结算公司开立丙类托管账户,每个投资者都可以在营业时间通过查询系统了解自身账户的情况,实现了一级托管。
客户在进行债券投资或交易时,其托管账户或结算资金账户内必须有足够的债券或资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实行全额结算制度。
债市通业务的交易日期为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或调整依有关部门通知),时间为上午9时至下午4时。因通讯线路障碍、市场异常波动或发生非人力所能控制的意外时,我行交易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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