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客户:
我行发行的阳光理财“套餐计划”2008年第九期产品1将于2008年5月23日起息,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该产品信托部分理财资金投向新华信托发行的金地集团贷款项目信托计划,信托资金用于向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地集团”)“荔湖城二期”项目发放信托贷款,中国建设银行对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现因借款人临时改变用款计划,原约定投向的金地集团贷款项目信托计划不能成立。为保障投资人利益,确保理财产品正常成立,我行将改变阳光理财“套餐计划”2008年第九期产品1信托部分的资金投向。新的资金投向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发行的万科信贷资产回购项目信托计划,信托资金用于购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放给其下属公司的委托贷款,信托计划到期后万科股份再回购信托计划购买的委托贷款。中国建设银行对万科股份回购委托贷款所承担的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资金投向变更后,该产品的风险度和收益率均不变,即内部风险评级为二星,产品收益率为5.40%。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 2008年5月22日
共1页 第 1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