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当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本公司将按已交保险费的105%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本公司将按以下约定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未满18周岁,本公司按已交保费的120%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已满18周岁但不满41周岁,本公司按已交保费的160%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3、若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已满41周岁但不满61周岁,本公司按已交保费的140%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4、若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已满61周岁,本公司按已交保费的120%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保险单满期日,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将按本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满期保险金。
在下列情形下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恐怖袭击;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50岁的金女士,为自己购买了《光大永明金保鸿两全保险(分红型,A 款)》,一次交清保险费10万元,5年保险满期。在第五个保险单年度,她将获得满期保险金108500元,累积红利0元(低),10,552元(中),16,886元(高)。
本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水平是不保证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确认购买本保险产品前,请您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并同意接受本产品《产品条款》、《产品说明书》、《投保提示书》等,特别是其中有关犹豫期、退保损失、投被保险人义务以及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的约定。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应就本公司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否则本公司有权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解除保险合同。本公司会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个人信息、投保交易信息严格保密,保障交易的安全。
本保险产品提供电子保险单。若您需要纸质保险单,您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全行统一客服热线电话:95105698)或前往本公司分支机构客服网点申请打印;若您需要保险费发票等凭证,您可于保险单犹豫期后前往本公司分支机构客服网点申请领取。
您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全行统一客服热线电话:95105698),前往本公司分支机构客服网点或登陆本公司官网(www.sunlife-everbright.com)申请办理理赔、保全(部分项目适用)或退保(部分项目适用)服务,您的申请经本公司审核通过后,保险赔款、退保金或保险金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权利人所有人的银行账户中。
若您对本保险产品有任何疑问、咨诉申请、保单查询、理赔申请,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全行统一客服热线电话:95105698)进行咨询。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简介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由中国光大集团和加拿大永明金融集团联合组建,为了实现更快的发展,2010年7月,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光大永明人寿引进战略股东,现有股东包括中国光大集团(50%)、加拿大永明金融集团 (24.99%)、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2.505%)和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12.505%),成为中国光大集团控股的国有保险企业。目前,光大永明人寿的注册资本金为54亿元人民币,资本实力位于国内寿险公司前列。
光大永明人寿在全国开设了22家省级分公司,业务范围满足客户养老、意外、医疗、教育、资产管理等多方面的保险保障和财富管理需求,并拥有第三方评级机构给出的最高AAA信用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