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金保安盈年金保险(分红型)
保险公司: | 光大永明人寿 | 保险类型: | 寿险 |
附加险: | 缴费方式: | 趸交/期交 | |
保险期限: | 至80周岁 | 起点保费/保额: | 保费10000元起 |
投保年龄: | 18-60周岁 | 在售渠道: | 柜面、网银、手机银行 |
产品特色: | 长久盈:年金稳定领取至80周岁;轻松盈:“固定年金+浮动红利”双重回报;安稳盈:投入资金保证安全;灵活盈:年金受益人、领取方式自由定;放心盈:投保省心、贷款随心、服务贴心 。 | 可销售区域: | 北京分行、成都分行、大连分行、广州分行、杭州分行、合肥分行、黑龙江分行、济南分行、南京分行、宁波分行、上海分行、深圳分行、沈阳分行、石家庄分行、苏州分行、太原分行、天津分行、无锡分行、武汉分行、西安分行、烟台分行、长沙分行、郑州分行、重庆分行 |
注:本产品通过网上银行专业版进行购买,购买路径为:光大银行网上银行-投资理财--保险产品--保险产品选择。
(一)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已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年金
从保险合同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至保险单满期日的前一个保险单周年日期间,若被保险人在每一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本公司按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年金受益人给付年金。
若投保时选择领取年金的频率为每年领取,本公司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按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年金受益人给付年金;若投保时选择领取年金的频率为每月领取,本公司按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8.5%每月向年金受益人给付年金。
(三)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合同保险单满期日,保险合同终止,本公司将按保险合同已交保险费向被保险人给付满期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