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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存宝(周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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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光大银行定存宝(周周存)产品是以通知存款为原型,以提升服务为宗旨,为客户打造的一款灵活、便捷的存款产品。光大银行通过接受持卡人委托,将持卡人活期账户内的闲置资金,根据持卡人要求按照一定比例以七天为单位进行转存,并将客户存满七天的本息自动转回到客户的卡内活期主账户。客户以签约的形式完成开户、到期转回、用款支付等功能设置。产品以卡为载体,是在卡内开立的存款产品,利息按周给付。


产品期限

定存宝(周周存)的产品期限为7天。


起存金额

定存宝(周周存)的起存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


活期最小保留金额

定存宝(周周存)的活期最小保留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自动转入金额

定存宝(周周存)的自动转入金额最低为人民币50000元,超出部分需为人民币500元的整数倍。


自动转出金额

定存宝(周周存)的自动转出金额为人民币500元的整数倍。


签约、解约及修改活期最小保留金额方式

客户可于每日4:30至21:30之间,通过我行网点柜台、智能柜台、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进行定存宝(周周存)的签约、解约及修改活期最小保留金额。


扫账规则

每日日终,当签约卡的人民币活期主账户余额同时满足指定基本转账单位、起存金额与保留余额时,系统即将超过保留余额的部分自动转存入定存宝(周周存)账户。


转出规则

持卡人用款而签约卡活期主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时,系统自动从其开立的定存宝账户中将最后扫入的资金,按500元的整数倍逐一把资金转账至持卡人活期账户(如定存宝账户中的单笔存款在客户用款自动支付时小于最低保留金额,该笔存款将全部转回活期主账户),直到满足支付为止,转回活期账户的资金待活期主账户结息时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一并结计利息,其余未动的定存宝账户内资金继续按原利率计算利息。


其他说明

如借记卡已签约定存宝(周周存),则无法再签约定存宝(天天存)、定存宝(季季存)或其他期限定存宝产品。


服务协议

中国光大银行定存宝业务客户服务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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