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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光金添利月开2号理财产品说明书等销售文件调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8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产品实际运作需要,本公司拟于2022年1月17日后调整“阳光金添利月开2号”(EW0089)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本产品投资范围为:

  “本产品投资范围为投资于境内外市场的固定收益类、金融衍生品类资产。其中:

  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债券回购、公司信用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债、可交换债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资产。

  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投资品种包括:利率互换、国债期货、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债券总收益互换等金融衍生品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资产。

  本产品可以投资于以上述资产为投资对象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其中,境外金融工具仅通过资产管理产品进行投资。

  本产品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

  调整后,本产品投资范围为:

  “本产品投资范围为投资于境内外市场的固定收益类、金融衍生品类资产。其中:

  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债券回购、公司信用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债、可交换债、标准化票据、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资产。

  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投资品种包括:利率互换、国债期货、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债券总收益互换等金融衍生品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资产。

  本产品可以投资于以上述资产为投资对象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其中,境外金融工具仅通过资产管理产品进行投资。

  本产品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

  并相应调整风险揭示、业绩比较基准测算依据、投资比例、投资限制、估值、信息披露内容等相关条款表述:

  1.增加标的资产的特别投资风险提示:

  “标的资产的特别投资风险:本理财产品可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或将出现如下标的资产的特别投资风险:

  (1)资产选择风险:在标的资产选择及投资时,受制于产品管理人的管理能力,可能因标的资产选择失败而直接影响标的资产投资收益甚至发生投资失败的风险,则投资者可能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部分甚至全部损失的风险;

  (2)资产经营风险:本理财产品投资的标的资产可能由于经济周期、行业竞争、市场前景、管理能力、盈利模式、财务状况等变化发生经营不善,甚至可能发生资不抵债、破产清算、被兼并收购等状况,则投资者可能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部分甚至全部损失的风险”。

  2.将业绩比较基准测算依据调整为“本产品拟投资资产包含债券、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资管产品等,业绩比较基准参考发行前后的1个月的中债平均收益率及非标等资产平均收益率,及中债综合财富指数历史数据,估计资本利得收益进行测算”。

  3.增加投资比例条款: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49%”。

  4.增加投资久期限制条款:

  “本产品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到期日不得晚于产品下一个开放日”。

  5.增加估值条款: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或者采用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6.增加信息披露内容条款:

  “产品所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或信贷资产受(收)益权的相关情况”。

  7. 其他表述相应调整,具体详见附件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投资协议书。

  本次调整自2022年1月17日后生效,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投资协议书将同步进行变更。若本理财产品的投资人继续申购或持有本理财产品,将视为投资人对本次调整认可。光大理财作为本产品的管理人,将始终恪尽职守、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己任。

  特此公告。

  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光大理财阳光金添利月开2号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投资协议书202201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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