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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颐享阳光养老理财产品调整产品销售文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5日

  尊敬的投资者:

  为持续提升客户体验,本公司拟于近期对“颐享阳光养老理财产品橙2026第1期”、“颐享阳光养老理财产品橙2027第1期”、“颐享阳光养老理财产品橙2027第2期”、“颐享阳光养老理财产品橙2028”4只理财产品销售文件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调降部分产品“提前赎回费”费率

  为降低客户提前赎回费费用成本,现拟调降部分产品“提前赎回费”费率至0.5%。

  涉及产品清单如下:

产品代码

产品名称

EW0099

颐享阳光养老理财产品橙2026第1期

EW0286

颐享阳光养老理财产品橙2027第1期

EW0100

颐享阳光养老理财产品橙2028

  二、修改产品要素中“平滑基金”表述

  根据实际业务需求,为进一步平滑相关产品净值表现,现拟修改颐享阳光养老理财产品相关平滑基金条款。

  (一)颐享阳光养老理财产品橙2026第1期(EW0099)、颐享阳光养老理财产品橙2027第1期(EW0286)修改如下:

  原表述:若本产品扣除税费、管理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后的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高于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则管理人对于超出部分按照50%的比例计提平滑基金,每日预提,每月最后一个自然日为支付基准日。

  修改后表述:本理财产品设立收益平滑基金,若本产品扣除税费、管理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后的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高于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将本产品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部分,按照50%纳入平滑基金并进行专项管理,根据产品业绩表现,专项用于合理平滑养老理财产品收益,平滑基金每日预提,每月最后一个自然日为支付基准日,并将于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时回补至本理财产品;管理人经提前 2 个工作日进行信息披露,可调整平滑基金的相关约定。

  (二)颐享阳光养老理财产品橙2027第2期(EW0287)修改如下:

  原表述:若本产品扣除税费、管理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后的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高于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下限,则管理人对于超出部分按照50%的比例计提平滑基金,每日预提,每月最后一个自然日为支付基准日。

  修改后表述:本理财产品设立收益平滑基金,若本产品扣除税费、管理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后的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高于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下限,将本产品超过业绩比较基准下限的超额收益部分,按照50%纳入平滑基金并进行专项管理,根据产品业绩表现,专项用于合理平滑养老理财产品收益,平滑基金每日预提,每月最后一个自然日为支付基准日,并将于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时回补至本理财产品;管理人经提前 2 个工作日进行信息披露,可调整平滑基金的相关约定。

  (三)颐享阳光养老理财产品橙 2028(EW0100)修改如下:

  原表述:若本产品扣除税费、管理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后的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高于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则管理人对于超出部分按照 30%的比例计提平滑基金,产品预提平滑基金后,每月进行支付,并将于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时回补至本理财产品。

  修改后表述:本理财产品设立收益平滑基金,若本产品扣除税费、管理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后的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高于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下限,将本产品超过业绩比较基准下限的超额收益部分,按照30%纳入平滑基金并进行专项管理,根据产品业绩表现,专项用于合理平滑养老理财产品收益,平滑基金每日预提,每月最后一个自然日为支付基准日,并将于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时回补至本理财产品;管理人经提前 2 个工作日进行信息披露,可调整平滑基金的相关约定。

  三、调整产品要素中“销售对象”表述

  根据业务实际情况,现拟扩充颐享阳光养老理财产品橙 2028(EW0100)试点区域,相关条款修改如下:

  原表述:本产品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个人投资者,仅限青岛地区客户)销售。其中个人投资者需为经代销机构评估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及以上的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

  青岛地区客户身份判定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身份证号(3702 开头)为青岛地区的客户;

  2.身份证发证机关为青岛地区发证机关。

  修改后表述:本产品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个人投资者,仅限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青岛、成都、重庆、武汉、沈阳、长春等试点地区客户)销售。其中个人投资者需为经代销机构评估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及以上的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且需持有试点地区身份证。

  四、调整产品要素中相关周期要素

  为进一步满足投资者配置需求,现拟调整颐享阳光养老理财产品橙2028(EW0100)首个封闭期投资日,修改如下:

  原表述:指产品成立后1年内的每月5日、25日为封闭期投资日(遇节假日顺延),产品首个封闭期投资日为2022年5月25日,最后一个封闭期投资日为2023年1月25日(遇节假日顺延)。投资者通过申购或预约申购交易在封闭期投资日申购产品。在封闭期投资日客户只可申购,不可赎回。

  修改后表述:指产品成立后1年内的每月5日、25日为封闭期投资日(遇节假日顺延),产品首个封闭期投资日为2022年4月25日,最后一个封闭期投资日为2023年1月25日(遇节假日顺延)。投资者通过申购或预约申购交易在封闭期投资日申购产品。在封闭期投资日客户只可申购,不可赎回。

  五、调整收益分配原则中分红表述

  颐享阳光养老理财产品橙2026第1期(EW0099)、颐享阳光养老理财产品橙2027第1期(EW0286)修改如下:

  原表述:在满足收益分配基准日理财产品份额净值大于1元的条件下,产品管理人将根据产品投资收益情况决定分配基准日、当次分配比例和金额,产品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产品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1;管理人将于产品收益分配前2个工作日内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方式进行信息披露。

  修改后表述:产品成立后,在满足收益分配基准日理财产品份额净值大于1元的条件下,产品管理人有权每半年至少分红一次。产品管理人将根据产品投资收益情况决定收益分配基准日、当次分配比例和金额,产品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产品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1;并将于产品收益分配前2个工作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方式进行信息披露。

  六、调整投资者购买承诺书表述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颐享阳光养老理财产品橙2028(EW0100)修改如下:

  原表述:本人承诺并知晓监管机构关于养老理财产品购买额度限制等监管规定,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购买的全部养老理财产品合计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本次购买为个人购买行为。本人同意光大理财可通过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获知本人养老理财产品购买情况,对于超限额购买部分,光大理财可对超出部分进行退回操作。

  修改后表述:本人承诺并知晓监管机构关于养老理财产品购买额度限制等监管规定,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购买的全部养老理财产品合计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本次购买为个人购买行为。基于养老理财限额监测等要求,本人同意并授权光大理财、销售机构以及银行业理财登记托 管中心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取查询本人养老理财产品认申购、持有情况等信息,对于超限额购买部分,光大理财可对超出部分进行退回操作。

  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理财产品说明书。

  若本理财产品的投资人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将视为投资人同意本次调整。光大理财作为本产品的管理人,将始终恪尽职守、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己任。

  特此公告。

  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15日

  附件:

  光大理财颐享阳光养老理财产品橙2026第1期关键信息说明书、产品说明书 、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投资协议书20220415.pdf

  光大理财颐享阳光养老理财产品橙2027第1期关键信息说明书、产品说明书 、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投资协议书20220415.pdf

  光大理财颐享阳光养老理财产品橙2027第2期关键信息说明书、产品说明书 、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投资协议书20220415.pdf

  光大理财颐享阳光养老理财产品橙2028关键信息说明书、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投资协议书202204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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