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2010年A+计划第三期产品1期初观察日为2010年6月1日。按照《产品说明书》有关条款,本产品收益与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交易标的沪深300指数(证券代码:000300或399300)相联结。
产品按季提供4个观察期,顺序观察,若观察期的期末观察日符合终止条件,产品在该观察日自动终止,银行将在产品自动终止后的3个工作日内返还100%本金,并按5.6%的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支付理财收益(参考“收益计算图表”)。若不符合终止条件,则产品继续运作,进入下一观察期。若在最后一个观察期仍未符合终止条件,则银行到期返还100%本金,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0%。
终止条件:该观察期的期末观察日沪深300指数收盘价不低于产品期初观察日其收盘价的110%(百分比保留2位小数)
观察期描述:
观察期 | 期末观察日 |
1 | 2010年9月1日 |
2 | 2010年12月1日 |
3 | 2011年3月1日 |
4 | 2011年5月30日 |
截止2010年9月1日,沪深300指数当日收盘价不符合终止条件,产品将继续运作,进入下一观察期(2010年12月1日)。
挂钩标的指数 | 期初观察日收盘价 | 目标价 | 2010年9月1日 | 涨跌幅 |
沪深300 | 2744.16 | 3018.58 | 2884.04 | 5.10% |
终止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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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符合 |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
201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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