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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升二十一号”美元产品说明书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0日

 

 

 

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同升二十一号美元产品说明书

重要提示:本产品有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汇率风险和其它风险,详细风险揭示见本产品说明书“风险提示”部分。本理财计划为中等级风险投资品种,本产品认购后不允许提前赎回。因此,请您在做出投资决策前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充分认识风险,谨慎投资。

  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与编号为 2008014011022 的《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产品协议书》共同构成完整的不可分割的理财合同。本理财产品说明书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由中国光大银行负责解释。

第一部分理财产品基本条款

 

产品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同升二十一号美元理财产品
产品编号:2008014011022
产品种类:保本浮动收益型
销售模式:普通销售模式(柜台)
本金及收益币种:美元
到期保本率:100%
产品年收益率:12.0%或9.0%或5.0%
收益支付方式:到期后收益随本金一并支付(收益计算基础为30/360)
理财期限:1年
起点金额: 8 千美元,以1百美元的整数倍递增
期:2008 6 10 日至 2008 6 22
产品收益起始日:2008 6 23
产品到期日: 2009 6 23

第二部分理财产品风险评级

内部风险评级:★★★


产品风险星级

风险程度

适合的投资者

适合投资策略

谨慎型

风险控制

★★

较低

稳健型

稳健发展

★★★

平衡型

均衡成长

★★★★

较高

进取型

积极进取

★★★★★

投机型

风险承受

重要提示:根据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标准,本产品为三星级,适合平衡型以上投资者购买。

第三部分理财产品属性

产品定义

  本产品为内嵌金融衍生工具的美元结构性理财产品,银行将募集的理财资金投资于银行存款,银行以本金为名义本金在国际国内金融市场进行金融衍生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货、期权和互换),所产生的投资损益和银行存款利息共同构成产品收益。在产品到期日(提前终止日)正常兑付的情况下,购买本产品的投资者按照产品收益条款约定的收益计算公式获得理财收益。

挂钩标的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彭博代码:HSCEI,以下简称“H股指数”)。

挂钩标的简介

  H股指数是一个由中国国有公司(H股)组成的流通市值加权指数,这些公司在香港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并包含在恒生中国内地综合指数之中。该指数的基日为2000年1月3日,基数为2000。
  H股指数42支成分股:

股票简称

彭博代码

股票简称

彭博代码

股票简称

彭博代码

股票简称

彭博代码

中国国航

753 HK

建设银行

939 HK

中国神华

1088 HK

宁沪高速

177 HK

中国铝业

2600 HK

中国远洋

1919 HK

中海发展

1138 HK

江西铜业

358 HK

鞍钢股份

347 HK

中国人寿

2628 HK

中海集运

2866 HK

马钢股份

323 HK

海螺水泥

914 HK

招商银行

3968 HK

中国电信

728 HK

中国石油

857 HK

中国银行

3988 HK

洛阳钼业

3993 HK

大唐发电

991 HK

中国财险

2328 HK

交通银行

3328 HK

中国建材

3323 HK

东风汽车

489 HK

中国平安

2318 HK

首都机场

694 HK

中海油服

2883 HK

广深铁路

525 HK

上海电气

2727 HK

中信银行

998 HK

中国石化

386 HK

富力地产

2777 HK

上海石化

338 HK

中煤能源

1898 HK

中国中铁

390 HK

华能国际

902 HK

青岛啤酒

168 HK

中国交建

1800 HK

沪杭甬高速

576 HK

工商银行

1398 HK

兖州煤业

1171 HK

中通信服务

552 HK

紫金矿业

2899 HK

 

 

 

 

*挂钩标的简介信息来源:彭博资讯(2008/05/31)。上述资料所载内容信息的来源及观点的出处均来源于已公开的资料,皆被光大银行认为可靠,但光大银行不能担保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也不作为光大银行的投资建议。
**H股指数及指数成分股资讯建议参阅国内知名财经网站港股专栏,推荐网站:新浪网www.sina.com.cn  和讯网www.hexun.com

期初定盘价、观测期及观察区间设定条款

 1.期初定盘价:为产品收益起始日H股指数收盘价
 2观测期为产品收益起始日至产品到期日前两个指数交易日
 3.观察区产品设定两个观察区间
  观察区间:(期初定盘价×80%~期初定盘价×120%)(保留两位小数)
  观察区间:(期初定盘价×65%~期初定盘价×135%)(保留两位小数)

产品收益条款

本产品的收益与H股指数变动挂钩,年收益率为12.0%或9.0%或5.0%,其中:
(1)在观测期,若H股指数收盘价始终处于观察区间(不含边界),则该产品在本观测期的年收益率为12.0%;
(2)在观测期,若H股指数收盘价曾突破观察区间(含边界),但始终处于观察区间(不含边界),则该产品在本观测期的年收益率为9.0%;
(3)在观测期,若H股指数收盘价曾突破观察区间(含边界),则该产品在本观测期的年收益率为5.0%。

产品收益情况情景模拟
最佳情况

H股指数收盘价/定盘价

 

H股指数收盘价始终处于观察区间,产品最终年收益率为12.0%

产品收益情况情景模拟
中等情况

H股指数收盘价曾突破观察区间,但始终处于观察区间,产品最终年收益率为9.0%

产品收益情况情景模拟
最差情况

H股指数收盘价曾突破观察区间,产品最终年收益率为5.0%

 

支取方式:(1)投资人如用阳光卡购买,则在产品实际到期日,卡内理财账户自动销户,我行将本金和收益划入《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产品协议书》中指定的阳光卡活期账户;(2)投资人如持有本理财产品权利凭证,则在产品实际到期日,持有效身份证件、权利凭证及《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产品协议书》到本产品开户行进行产品兑付。
税收规定:本理财产品银行不承担代扣缴相关税费的义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质押及存款证明规定:本产品可以开立存款证明和办理质押贷款
提前终止条款: 银行和客户均无提前终止权
其他规定:交易日至收益起始日及到期日至支取日之间,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代扣利息税。

风险提示: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1.信用风险:指光大银行及其开户行可能无法履行其偿还债务的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2.市场风险:如果在理财期限内,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3.流动性风险:投资人在理财期限内没有提前终止权。
  4.其他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或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进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本金及收益降低或损失的风险。
  5、汇率风险:当投资人投资一种非本国货币时,均存在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如果理财计划到期时,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相对于期初时出现升值或贬值,而投资人在理财到期后因自身需求而进行实际意义上的货币兑换或按当时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进行帐面的市值评估,则在人民币计价方式下本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将受影响。

 

第四部分:理财产品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方式:阳光理财产品的各类信息将在光大银行门户网站(www.cebbank.com)阳光理财资讯内公示,或可经由营业网点和客服中心查询。如遇足以影响本产品本金及收益偿付的重大事件,我行将在门户网站“阳光理财资讯”中进行特别提示,并通过投资人约定的联系方式进行通知。根据本期产品运作特点,本行将不向投资人另行寄送帐单。若由于投资人原因无法查阅我行网站“阳光理财资讯”信息或我行无法以约定的联系方式进行有效通知,而导致理财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降低等事件,将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风险,请投资人审慎决定。

信息披露频率:本产品将在投资期初公布产品收益起始日H股指数收盘价与观察区间值,产品到期前公布最终收益情况。在理财期间发生挂钩资产波动对产品收益的影响事件,光大银行也将及时进行公告。

本产品投资人已阅读并领取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同升二十一号美元理财产品说明书,共4页,充分了解本产品的收益和风险,自愿购买。投资人同意对于光大银行通过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将及时浏览和阅读,并视为投资人已获取该信息。并自愿约定以下方式进行联络:
移动电话:                              (请填写)   固定电话:                           (请填写)

地址及邮编:                                                     (请填写)

若联系方式变更,本产品投资人将主动告知银行。本行或将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告知投资人产品重要事项。如投资人未将联系方式变更及时告知本行,则本行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投资人签字:期:

理财经理签字:            理财经理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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