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调部分理财产品销售起点金额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08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9月28日下发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中第三十条的规定,为进一步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我行计划自2018年10月10日起对部分在售公募理财产品的个人投资者销售起点金额进行分批次调整。
具体调整方案见下表:
产品代码 | 产品名称 | 调整生效日期 | 个人销售起点金额调整前 | 个人销售起点金额调整后 |
EB4395 | 光银现金A | 10月10日 | 5万 | 1万 |
EB1668 | 阳光碧1号 | 10月17日 | 5万 | 1万 |
EB1068 | 阳光金日添利1号 | 10月17日 | 5万 | 1万 |
EB1088 | 阳光金月添利1号 | 10月17日 | 5万 | 1万 |
EB1606 | 阳光橙优选配置 | 10月17日 | 10万 | 1万 |
EB1888 | 阳光金2号 | 10月17日 | 10万 | 1万 |
特此公告。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光大银行的支持!敬请继续关注阳光理财产品。
中国光大银行
二〇一八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