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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赢八号”瑞丰精选产品说明书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18日

重要须知
  1. 本计划说明书与产品编号为 2007001092061
的《中国光大银行阳光资产管理计划“同赢八号”产品协议书》共同构成完整的不可分割的理财合同。
   2. 若投资者对本计划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中国光大银行咨询。
  3. 本说明书所引用资料及数据仅供客户参考,均不构成对客户的推荐和承诺,所有分析和风险防范措施的说明均不构成对本计划本金及收益的保证。
  4. 本说明书解释权归中国光大银行所有。

释义
  1、阳光资产管理计划:指光大银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投资者的投资意愿,按照投资者与光大银行双方约定的投资管理原则,将投资者委托的资金在境内外货币市场、资本市场进行各类型金融工具的组合投资操作,以实现所委托资金投资效益最大化的业务。
  2、本计划:指按照投资者与光大银行签署的《中国光大银行阳光资产管理计划“同赢八号”产品协议书》和本说明书所设立的阳光资产管理计划。
  3、受托管理资金:指投资者委托并交付光大银行进行管理的初始本金。
  4、受托管理资产:指投资者委托光大银行代其运作和管理受托管理资金所形成的各项资产的总和。

投资范围
  本计划委托国投信托通过设立信托计划投资于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或已经公开发行并即将公开挂牌交易的证券产品,具体包括:A股股票、沪深交易所的债券(国债、企业债、可转债等债券资产)及债券回购、权证、封闭式基金、从交易所市场买卖指数型LOF与ETF的流通份额,以及现金资产。

本计划要素
  1、 本金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2、 资产管理期限:两年
  3、 募集期:2007年7月18日至2007年7月31日(含)
  4、 预期收益起始日:2007年8月1日
  5、 最后到期日:2009年8月1日
  6、 业绩比较基准:晨星中国股票基金指数
  7、 投资顾问: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 托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
  9、 到期日收益和本金支付:本计划到期日后第7个工作日(2009年8月10日),光大银行将收到信托公司支付的信托资金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2009年8月1日―2009年8月10为清算期,清算期不计息。但因证券停牌等原因造成受托管理资产不能及时变现的,至能全部变现时将信托资金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10、受托管理资金金额起点:人民币 10 万元,以1万元人民币的整数倍递增
  11、产品风险评级:根据“中国光大银行财富管理中心产品内部风险分级实施办法”,本计划风险评级为五星级,风险度高,不适合保守型和稳健型投资者进行投资。
  12、募集资金上限:本计划募集资金量上限为10亿元人民币,若募集资金达到10亿元人民币,则本计划募集期提前结束。
  13、税收规定:本计划中国光大银行不承担代扣缴相关税费的义务。

提前赎回
  1. 自本计划成立满一年之后(含一年)的每个自然季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开放日,投资者可以申请赎回本计划。赎回费率为1%,赎回费全部归入本计划投向的信托计划资产。
  2. 投资者提前赎回应于产品预约赎回日期内在中国光大银行的原营业网点办理全额赎回预约,产品全额赎回预约的截止时间为预约赎回日期最后一天北京时间下午3点。
表一:具体开放日和预约赎回日期

产品开放日

预约赎回日期

2008年9月30日

2008年9月15日―2007年9月20日

2008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15日―2008年12月20日

2009年3月31日

2009年3月15日―2009年3月20日


  3. 本计划不支持部分赎回。
  4. 中国光大银行将根据投资者的赎回预约情况,在开放日当日统一为已进行赎回预约的客户进行赎回交易。投资者本金和收益在产品开放日后第7个工作日划到投资者指定帐户。产品开放日后至投资者本金和收益划到投资者指定帐户之前为清算期,清算期不计息。
  5. 赎回的撤销:投资者不得对已提出的赎回指令进行撤销。
  6. 投资者不得在本产品说明书指定的预约赎回日期之外对本计划进行提前赎回。

提前终止
  本计划存续期内如遇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影响本计划正常运作时,或计划财产总值连续一年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根据信托计划要求,光大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计划。

信息披露
  本计划成立后每个自然月末,光大银行将于次月初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光大银行网站(www.cebbank.com)公布当月计划财产净值及累计年化收益率。每个自然季度末,光大银行将于次月初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光大银行网站(www.cebbank.com)公布上季度末持仓情况及投资管理报告。

相关费用
  1. 光大银行对本计划收取1%的销售费用,该费用在计划成立时从计划财产中一次性提取;
  2. 托管费年费率是0.25%; 计算方式为:
  某日应计提的固定信托报酬 = 最近前一个估值日计算的计划资产净值×0.25%/当年总天数。
  3、 本计划的信托公司和投资顾问报酬包括固定报酬和浮动报酬。固定报酬年费率是1.25%。计算方式为:
  某日应计提的固定报酬 = 最近前一个估值日计算的计划资产净值×1.25%/当年总天数。
  浮动报酬仅在开放日和合同到期日计算,即在开放日,对且仅对确认赎回的计划单位收取浮动报酬;在合同到期日,对所有的剩余计划单位收取浮动报酬。
  浮动报酬的计算方法为:
1)在开放日
  若计划单位自合同生效日以来的累积净值增长率高于0%、且高于同期比较基准(晨星股票型基金指数)增长率,则在该日对确认赎回的计划单位计提浮动报酬,计提方法如下:
首先计算超额收益率,公式为
  超额收益率=计划单位累积净值增长率-max{0%,同期晨星股票型基金指数增长率}
  然后对确认赎回的计划单位按超额收益的25%计提浮动报酬,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每份赎回计划单位计提浮动报酬=计划单位面值×超额收益率×25%
  当次浮动报酬总额=每份赎回计划单位计提浮动报酬×该开放日计划单位赎回确认总数
  若该日计提了浮动报酬,则投资人可获得的净赎回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单位数×计划单位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赎回单位数×每份赎回计划单位计提浮动报酬
2)在计划终止日
  若计划单位自本计划成立日以来的(计提浮动报酬前)累积净值增长率高于0%、且高于同期比较基准(晨星股票型基金指数)增长率,则在该日对所有计划单位计提浮动报酬,计提方法如下:
  首先计算超额收益率,公式为
  超额收益率=计划单位计提浮动报酬前的累积净值增长率-max{0%,同期晨星股票型基金指数增长率}
  然后对所有(未赎回的)计划单位按超额收益的25%计提浮动报酬,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每份计划单位计提浮动报酬=计划单位面值×超额收益率×25%
  当次浮动报酬总额=每份计划单位计提浮动报酬×合同到期时计划单位总数
  若该日计提了浮动报酬,则该日计划单位净值为计提浮动报酬前的计划单位净值减去每份计划单位计提的浮动报酬后的值。之后,投资者可获得计提浮动报酬后的清算净资产。

投资策略
  在灵活的类别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计划将采取积极的投资管理策略,通过自下而上地精选具有显著行业地位的、或因基本面重大变化而预期高速成长的、或契合市场投资主题等三类公司股票构建积极股票投资组合,获取alpha超额收益;通过局部指数化配置获取股票市场整体上涨中的系统性收益;通过灵活的类别资产配置规避单一市场的风险;通过严谨的风险控制管理流程,实现风险-收益的最佳配比;并辅之以其他投资策略,力求实现计划财产的稳健增长。
  (一)投资管理方法
  本计划将通过投资顾问国投瑞银,借鉴瑞银全球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管理流程和方法,并加以本土化的调整。我们所使用的投资管理工具主要包括股票估值方法和债券估值方法、股票和债券风险管理方法。
  (二)类别资产配置
  本计划通过适度调整类别资产的配置比例,一方面减少投资的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积极衡量各种类别资产的投资机会,获取资产配置收益。
  本计划类别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投资占信托资产的20%~100%,除股票以外的其他类资产占信托资产的0%~80%。
本计划根据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和预期收益风险比较判别,对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动态调整,以期在投资中达到风险和收益的适度平衡。评估股票、债券等类别资产预期风险收益所考虑的主要因素有: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制度因素、利率水平、资金供求关系、整体市场估值水平、市场预期等。
  此外,本计划还将利用投资顾问在长期投资管理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根据市场突发事件、市场非有效例外效应等所形成的市场波动做战术性资产配置调整。
  随着股指期货、期权等新投资工具的推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计划将本着套期保值、对冲避险的目的,依据审慎原则对各类金融衍生工具进行投资决策。
  (三)股票投资管理
  本计划的股票投资决策是:以自下而上的公司基本面全面分析为主,挖掘三类股票投资价值:竞争优势突出、具有显著行业地位的公司股票;因资产重组、经营内外在因素发生重大转变等基本面显著改良的高速成长公司股票;契合市场投资主题、估值较为合理的强势公司股票。
  构建股票组合的步骤是:确定股票初选库;基于公司基本面全面考量、筛选具有显著行业地位的公司,运用GEVS等估值方法,分析股票内在价值;结合风险管理,构建股票组合并对其进行动态调整。
  1、三类股票的筛选与股票基本面分析
  所谓具有显著行业地位的公司,是指具有下述若干特征的企业:在本细分行业中,占据前列的市场份额;业内竞争优势突出(体现在较高的毛利率或业绩增长率);引领行业的商业模式发展方向;创新成果卓著;掌握行业的定价能力;等等。投资顾问的行业分析师根据深入的行业公司分析,初步选取具有上述若干特征的公司。
  所谓投资主题是指能促进或形成实体经济中结构性、周期性或制度性的变动,并对经济变迁具有大范围影响进而较大提升相关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投资价值的基本驱动因素。如全球经济一体化、产业整合、城市化、消费升级、人民币升值和能源节约等。投资顾问的策略分析师和行业分析师通过洞悉经济社会正在发生的结构性和制度性变革,以及推动这些根本性变化的内在驱动因素,分析这些变化对相关产业发展前景和证券市场对相关行业、公司估值水平定位的影响。然后结合股票市场的资金流动分析,确定投资主题,初步选取契合投资主题的公司。
  本计划通过对上市公司高速成长因素的分析,初步选取高速成长类公司股票,这些因素包括:因并购、重组、资产注入等资本运作导致公司基本面质的改善;经济周期、产业政策等经济制度环境趋好的经营业绩转变;上下游结构变动使得外部经营环境趋好;企业内部经营要素的转折,如技术突破、重要人力资源引入等。
在筛选上述初选的三类公司过程中,全面的公司基本面分析将贯穿其中。公司基本面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价值评估、成长性评估、现金流预测和行业环境评估等。分析师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考量行业竞争趋势、公司的竞争地位、短期和长期内公司现金流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业务发展的关键点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状况,进而确认公司是否具有显著行业地位公司特质。
  价值评估。
分析师根据一系列历史和预期的财务指标,结合定性考虑,分析公司盈利稳固性,判断相对投资价值。主要指标包括:EV/EBIDTA、EV/Sales、P/E、P/B、P/RNAV、股息率、ROE、经营利润率(Operating Profit Margin)和净利润率(Net Income Margin)等。。
  成长性评估。主要基于收入、EBITDA、净利润等的预期增长率来评价公司盈利的持续增长前景。
  现金流预测。通过前瞻性地估计影响公司现金流的各因素,得到公司未来自由现金流量(Enterprise Free Cash Flow, EFCF)。
  行业环境评估。主要考虑宏观经济、产业政策、重要的技术变迁、消费趋势和供应商力量等因素,对行业竞争格局做出判断。
  2、以合适方法估计股票投资价值
  借鉴UBS Global AM 在全球使用了20多年的权益估值模型,分阶段考量现金流量增长率,得到各阶段现金流的现值总和,即股票的内在价值。市场价格与内在价值的差幅是基金买入或沽出股票的主要参考依据。本计划在借鉴该方法的同时,还将考虑中国股票市场特点和某些行业或公司的具体情况。在实践中,现金流量贴现模型可能有应用效果不理想的情形,为此,不排斥选用其它合适的估值方法,如P/E、P/B、EV/EBITA等方法。
  3、构建(及调整)模拟组合
  借鉴UBS Global AM全球股票研究经验,评估股票投资价值,考量分析师最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在充分评估风险的基础上,构建(及调整)股票模拟组合。
  4、风险管理与归因分析
  在形成可执行组合之前,模拟组合需经风险考量和风险调整。借鉴瑞银集团风险管理系统技术,对模拟组合(事前)和实际投资组合(事后)进行风险评估、绩效与归因分析,从而确定可执行组合以及组合调整策略。
   5、局部指数化配置策略
  本计划股票投资根据可投资的资金量采取相对集中的投资策略。因此,若预期股票市场步入或正处于牛市行情时,为更好地获取股票市场系统性上涨收益,本计划会采取局部指数化配置的策略。考虑到本计划可投资的资金量较小及构建指数化组合的成本,因此本计划主要运用在证券市场购入指数型基金的方式,获取beta收益。同时配置以本计划重点挖掘的三类股票,获取alpha收益。在股票市场其他运行趋势中,本计划着重于主动选股的投资策略。
  (四)债券投资管理
  本信托计划借鉴UBS Global
AM固定收益组合的管理方法,采取“自上而下”的债券分析方法,通过计量分析评估债券价值(即均衡收益率),与市场价格得到的到期收益率进行比较,按照“价格/内在价值“的基本理念筛选债券,并综合运用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别选择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等策略,确定债券模拟组合,管理组合风险。
  ● 久期策略。根据基本价值评估、经济环境和市场风险评估,以及基金债券投资对风险收益的特定要求,确定债券组合的久期配置。
  ● 收益率曲线策略。首先评估均衡收益率水平,以及均衡收益率曲线合理形态。然后通过市场收益率曲线与均衡收益率曲线的对比,评估不同剩余期限下的价值偏离程度。在满足既定的组合久期要求下,根据风险调整后的预期收益率大小进行配置。
  ● 类别选择策略是指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次级债等债券类别间的配置。债券类别间估值比较是基于类别债券市场基本因素的数量化分析(包括利差波动、信用转变概率、流动性等数量分析)。在遵循价格/内在价值原则下,根据类别资产间的利差合理性进行债券类别选择。
  ● 个券选择策略是指,通过自下而上的债券分析流程,鉴别出价值被市场误估的债券,择机投资低估债券,抛出高估债券。个券分析建立在价格/内在价值分析基础上,还将考虑信用风险、流动性和个券的特有因素。
  (五)权证投资管理
  1、考量标的股票合理价值、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行权时间、行权方式、股价历史与预期波动率和无风险收益率等要素,估计权证合理价值。
  2、根据权证合理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即“估值差价(Value Price)”以及权证合理价值对定价参数的敏感性,结合标的股票合理价值考量,决策买入、持有或沽出权证。
  (六)基金投资管理
  本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封闭式基金、指数型LOF基金或ETF在交易所市场的流通份额。
  本计划对基金的投资配置比例范围为0%~50%,根据对股票市场的趋势判断决定具体配置比例,并采取指数化配置和精选配置两种投资策略,
  若预期股票市场步入或正处于牛市行情时,为更好地获取股票市场系统性上涨收益,将选择指数化配置策略,着重对指数型股票基金进行较高比例配置,以获取beta收益。在指数型股票基金个基选择上,从基金管理人的声誉、基金跟踪误差、信息比率、基金份额的市场流动性和所跟踪指数的预期收益表现等方面,考量基金的投资潜力,选择其中投资价值较高的基金。
若预期股票市场波动性较大,本计划将执行精选配置的投资策略,基金管理人的声誉、基金的投资策略、风险调整后的绩效、择时和选股能力、在同类型基金中的业绩排名及其稳定性、波动性风险测度和基金份额的市场流动性等方面,考量基金的投资价值,精选其中业绩优良且表现稳定的基金。

模拟组合的风险收益测试
  本处,根据本计划的选股思路,从各个行业中筛选出一个符合本计划选股目标特征的公司股票,构建一个模拟组合,根据历史行情数据,得到模拟组合的历史收益数据。为分析模拟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需选择一个合适的股票指数作为比较基准,本处选择中信标普300指数。
表2:模拟组合

行业

股票

行业

股票

石油天然

中国石化

食品生产和加工

新希望

煤炭

兖州煤业

生物制药

同仁堂

钢铁及其他金属

宝钢股份

医药流通

国药股份

化学工业

烟台万华

贸易

中化国际

建筑材料

海鸥水泥

普通零售

苏宁电器

纸业

晨鸣纸业

媒体

歌华有线

机械设备制造

中集集团

餐饮、旅游娱乐服务业

中青旅

航空和国防

火箭股份

运输仓储

上港集团

电子和电器设备

士兰微

银行业

招商银行

纺织、服装和鞋业

雅戈尔

房地产

万科

家庭耐用消费品

青岛海尔

信息技术

中兴通讯

汽车业

上海汽车

公用事业

国电电力

饮料业

贵州茅台


  注:从中信二级行业中各筛选一家符合本计划选股目标特征的公司股票,构成模拟组合。
  以下描述了该组合历史表现的实证分析结果。
  图1:股票模拟组合和中信标普300指数的累计收益率走势

  数据来源:国投瑞银基金
  图1和图2显示了股票模拟组合的收益情况。从2003年1月~2006年12月,股票模拟组合的累计收益率为222.42%,折合年均复合收益率约为26.38%;同期中信标普300指数的累计收益率为65.43%,折合年均复合收益率约为10.59%。模拟组合的月均收益率及其标准差分别为2.23%和7.44%,同期中信标普300指数月均收益率及其标准差分别为1.07%和6.83%。
  图2:股票模拟组合相对于中信标普300指数的每月超额收益

  表3和表4分别显示了模拟组合的风险特征和组合股票基本面特征。从风险绩效指标看,模拟组合相对于中信标普300指数有较好的表现。与基准组合的基本面状况相比,基金模拟组合显现良好的基本面特征。
  表3:模拟组合与基准(中信标普300)的基本面对比分析

项目

2002

2003

2004

2005

组合股票个数

25

25

25

25

组合流通A市值(亿元)

629.43

987.81

1024.14

1215.62

基准流通市值(亿元)

5441.09

6833.62

6300.62

60.35.61

组合EV/EBITDA

4.64

4.31

3.35

3.58

基准 EV/EBITDA

6.76

5.63

4.78

4.79

组合P/E

18.28

20.56

12.13

10.59

基准 P/E

27.03

25.43

18.44

13.57

组合P/B

1.99

2.67

2.13

1.80

基准 P/B

2.38

2.63

2.3

1.69

组合股息率(%)

2.54

1.79

2.72

3.07

基准股息率(%)

1.65

1.6

2.15

2.98

组合ROE(%)

11.50

13.97

18.86

18.58

基准 ROE(%)

8.81

10.36

12.46

12.49

组合净利增长率(%)

32.93

33.32

54.24

15.74

基准净利增长率(%)

9.19

34.9

32.37

9.8

组合每股经营性现金流(元)

0.9658

0.9705

0.8738

1.0053

基准每股经营性现金流(元)

0.81

0.75

0.66

0.85


  数据来源:Wind资讯。
  表4:股票模拟组合的绩效与风险统计(基准:中信标普300指数)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组合收益率

-19.84%

40.34%

0.72%

6.75%

166.55%

基准收益率

-16.41%

12.21%

-13.16%

-8.82%

122.75%

Beta

0.8588

1.1147

0.9656

0.9821

0.8422

组合收益率标准差

21.03%

23.09%

20.47%

21.38%

22.06%

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23.28%

18.64%

19.47%

20.09%

23.31%

组合SHARPE RATIO

-1.0625

1.6385

-0.0880

0.1988

7.4364

基准SHARPE RATIO

-0.8123

0.5210

-0.8044

-0.5634

5.1578

ALPHA

-0.061

0.2702

0.1334

0.1537

0.6277

跟踪误差

7.29%

10.31%

7.53%

8.24%

10.71%

信息比率

-0.4704

2.7275

1.8437

1.8897

4.0907


  注:设定无风险年利率为2.5%。自2003年以来,国内股票市场逐渐树立价值投资理念,基本面优良的股票市场表现也脱颖而出。

投资限制
  本期计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操作。
  本期计划投资组合限制主要如下:
  (1)本期计划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计划资产净值的20%;
  (2)本期计划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期计划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计划资产净值的10%,持有的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及计划资产净值的5%。
  (4)本期计划持有的全部基金市值不超过计划净值的50%。
  (5)本计划投资顾问如购买ST类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证券,交易前须经过光大银行同意;且该类证券合计投资比例不得超过计划资产净值的20%,其中单个证券投资比例不得超过计划资产净值的7%。;
  (6)本计划投资顾问如购买预告亏损类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证券,交易前须经过光大银行同意;
  (7)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计划规模变动等受托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
  (8)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资产估值
  在估值日,本计划按照如下估值原则对计划资产进行估值。
  1、已上市流通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 上市流通的股票,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 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流通的债券和权证,按如下估值方式处理:
  ① 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② 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③ 已上市流通的权证,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 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增发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和未上市债券,按成本估值;
  3) 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权证或者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权证,例如权证发行至上市日之间、权证停牌日等情况,可应用B-S模型等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3、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如果收盘价高于配股价,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4、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信托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与保管银行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5、债券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买入返售证券收入等固定收益的确认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
  6、股利收入的确认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
  7、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或变更事项,依法按最新规定计算。没有相关规定的,由信托公司与保管银行协商确定计算方法。

风险揭示和风险控制措施
  中国光大银行阳光资产管理计划可能存在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指国际国内金融市场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导致投资组合内的资产价格变化,从而导致本投资计划资产收益减少,甚至本金损失,出现本计划净值跌破面值的风险。本计划管理团队将密切跟踪证券市场走势和资金市场状况,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市场情况及时调整投资比重,严格控制市场风险。同时,限制受托管理财产的投资范围,严格按本合同规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进行投资运作。
  2.流动性风险:指投资组合的有价证券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因资产变现而导致的额外资金成本增加的风险。
本计划存续期内,投资管理团队将严格按照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进行操作,尽量减少流动性风险。
  3.管理风险:在本计划运作过程中,可能因投资管理各方对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走势等判断有误、获取的信息不全、或对于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等影响资金收益水平和本金安全。
为防范管理风险,本计划管理团队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以现行各项风险管理制度为基础,为受托资产管理投资计划制定严谨的管理制度,作为本计划投资组合风险管理的依据。
  4、政策风险
本计划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证券投资基金,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可能会影响本计划实现预期收益及本金。
  本计划投资管理团队将密切关注国家金融政策的变化,在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本计划产生重大影响时,光大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计划,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5、其它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证券交易所系统性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本投资计划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本投资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投资计划的资产本金和收益安全。

  投资者与光大银行已就上述资产管理计划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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