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光大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发布的“阳光资产管理计划万丰友方避险增值一期”进行红利分配活动公告内容,本行将以2015年11月16日可分配收益为准,向阳光资产管理计划万丰友方避险增值一期(以下简称“万丰避险一期”)投资者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红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 份产品份额派发红利1.911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15年11月17日;
2、除息日:2015年11月17日;
3、红利发放日:2015年11月18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15年11月17日万丰避险一期产品份额净值转换为产品份额数。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万丰避险一期产品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分红款将于2015年11月18日自万丰避险一期产品托管账户划出,投资者可在11月23日查询分红款。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产品份额数将于2015年11月18日直接计入其万丰避险一期产品份额账户,2015年11月19日起可以办理查询。
五、有关费用的说明
1、万丰避险一期产品本次分红本行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产品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风险提示
万丰避险一期产品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向投资者保证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万丰避险一期产品前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