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人:
我行于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20日发行了“同利计划108期”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7年9月11日到期兑付。产品到期时,在扣除减值准备、银行基本管理费、托管费后的年化投资收益率为4.0570%(产品净值为1.029454),高于本产品业绩比较区间最大值3.85%。根据产品说明书约定,超出部分为产品超额收益,光大银行对超额收益收取20%的附加管理费,剩余80%超额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投资人因此获得4.0156%的年化投资收益率,即:
投资人获得的最终年化收益率=3.85%+(4.0570%-3.85%)*80%=4.0156%
现将产品基本情况和到期前的资产配置方案公布如下:
产品名称 | 同利计划108期 | |
理财系统登记编码 | C1030316001150 | |
产品编号 | EB6115 | |
募集期 | 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20日 | |
收益起算日 | 2016年12月20日 | |
产品到期日 | 2017年09月11日 | |
投资周期 | 265天 | |
起点金额 | 人民币5万元(含) | |
递增金额 | 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数 | |
产品风险星级 | 二星级 | |
业绩比较基准 | 3.85%/年 | |
相关费用 | 基本管理费 | 0.2%(年化) |
托管费 | 无 | |
附加管理费 | 0.0414%(年化) |
产品到期前资产配置方案 | |
资产类别 | 投资比例 |
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 30% |
债券类资产组合 | 70% |
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组合 | 0% |
另类资产组合 | 0% |
中国光大银行
2017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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