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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利计划110期”产品到期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8日

  尊敬的投资人:

  我行于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26日发行了“同利计划110期”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7年9月15日到期兑付。产品到期时,在扣除减值准备、银行基本管理费、托管费后的年化投资收益率为4.1425%(产品净值为1.029848),高于本产品业绩比较区间最大值3.85%。根据产品说明书约定,超出部分为产品超额收益,光大银行对超额收益收取20%的附加管理费,剩余80%超额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投资人因此获得4.0840%的年化投资收益率,即:

  投资人获得的最终年化收益率=3.85%+(4.1425%-3.85%)*80%=4.0840%

  现将产品基本情况和到期前的资产配置方案公布如下:

产品名称

同利计划110期

理财系统登记编码

C1030316001155

产品编号

EB6117

募集期

2016年12月20日-2016年12月26日

收益起算日

2016年12月26日

产品到期日

2017年09月15日

投资周期

263天

起点金额

人民币5万元(含)

递增金额

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数

产品风险星级

二星级

业绩比较基准

3.85%/年

相关费用

基本管理费

0.2%(年化)

托管费

附加管理费

0.0585%(年化)

    

产品到期前资产配置方案

资产类别

投资比例

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20%

债券类资产组合

80%

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组合

0%

另类资产组合

0%

  中国光大银行

  2017年09月18日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光大银行的支持!敬请继续关注阳光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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