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人:
我行于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1日发行了“同利计划155期”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8年1月11日到期兑付。产品到期时,在扣除减值准备、银行基本管理费、托管费后的年化投资收益率为4.85%(产品净值为1.004119),不高于本产品业绩比较区间最大值4.85%。鉴于本产品未获取超额收益率,光大银行不收取附加管理费,投资人因此获得4.85%的年化投资收益率,即:
投资人获得的最终年化收益率=4.85%+(4.85%-4.85%)*80%=4.85%
现将产品基本情况和到期前的资产配置方案公布如下:
产品名称 | 同利计划155期 | |
理财系统登记编码 | C1030317000772 | |
产品编号 | EB6162 | |
募集期 | 2017年12月05日-2017年12月11日 | |
收益起算日 | 2017年12月11日 | |
产品到期日 | 2018年01月11日 | |
投资周期 | 31天 | |
起点金额 | 人民币5万元(含) | |
递增金额 | 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数 | |
产品风险星级 | 二星级 | |
业绩比较基准 | 4.85%/年 | |
相关费用 | 基本管理费 | |
托管费 | 无 | |
附加管理费 | 无 |
产品到期前资产配置方案 | |
资产类别 | 投资比例 |
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 0% |
债券类资产组合 | 70% |
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组合 | 30% |
另类资产组合 | 0% |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光大银行的支持!敬请继续关注阳光理财产品。
中国光大银行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