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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光金12M添利5号理财产品说明书调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7日

  尊敬的投资者:

  本公司拟于2021年6月23日对“阳光金12M添利5号”(EW0015)理财产品说明书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同时,因光大理财官方网站网址发生变化,将更新光大理财官网网址。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前,本产品说明书中关于“投资范围”的表述为:

  本产品投资范围为境内市场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债券回购、公司信用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可交换债、以上述资产为投资标的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债权类资产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资产。本产品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和商品及衍生品类资产。

  调整后,上述表述将修改为:

  本产品投资范围为投资于境内外市场的固定收益类、衍生品类金融工具。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债券回购、公司信用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债、可交换债、标准化票据、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资产。衍生品类投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投资品种包括:利率互换、国债期货、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等金融衍生品。

  本产品可以投资于以上述资产为投资对象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其中,境外金融工具仅通过资产管理产品进行投资。

  本产品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

  二、调整前,本产品说明书中关于“投资比例”的表述为:

  1.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为80%-100%,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投资比例为0%-20%;非因管理人主观因素导致突破上述比例限制的,本产品管理人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15个交易日内调整至符合要求。

  2.固定收益类资产以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为主,适当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本产品将会在产品成立日及每期开放日之后的三个月内使资产配置比例符合上述规定。

  调整后,上述表述将修改为:

  1.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为80%-100%,衍生金融工具(以合约价值计)投资比例为0%-20%。本产品将会在产品成立日后的三个月内使资产配置比例符合上述规定。非因管理人主观因素导致突破上述比例限制的,本产品管理人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15个交易日内调整至符合要求。

  2.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49%。

  三、调整前,本产品说明书中关于评级限制的表述为:

  2.评级限制

  (1)投资债券的债项评级须在AA(含)以上,若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和交易所非公开公司债券无债项评级,其主体评级须在AA(含)以上,且评级为AA债券的评级展望不能为负面;

  调整后,上述表述将修改为:

  2.评级限制

  (1)投资债券的债项评级须在AA(含)以上,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债项评级须在A-1(含)以上,若无债项评级,其主体评级须在AA(含)以上,债项评级为AA债券的对应发行人评级展望不能为负面。若无主体和债项评级的,则按照产品管理人内部投资决策进行投资。

  四、调整前,本产品说明书中无关于“衍生品类资产估值”的表述:

  调整后,增加表述为:

  2.衍生品类资产

  期货、互换、期权等衍生品,场内交易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场外交易按照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估值数据进行估值,如果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五、更新光大理财官方网站网址,具体修改内容详见产品合同。

  原管理人官方网站:http://wealth.cebbank.com

  拟修改为: http://www.cebwm.com

  若本理财产品的投资人不接受上述调整,请您及时按照产品说明书约定赎回本产品;如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将视为投资人对本次调整认可。光大理财作为本产品的管理人,将始终恪尽职守、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己任。

  特此公告。

       附件:光大理财阳光金12M添利5号理财产品合 同20210623.pdf

  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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