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年多来的持续努力,我行与郑州商品交易所(下称“郑商所”)于2020年1月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这是我行首次与国内四大期货交易所落地战略合作协议,对我行期货业务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郑商所成立于1990年10月12日,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内首家期货市场试点单位,是证监会垂直管理的全国四大期货交易所之一,也是整个华中地区最大的要素市场。自2015年7月我行成为郑商所的人民币期货存管银行以来,我行与郑商所的交流和合作日益加深,友好关系不断深入,彼此间的依赖和信任愈加深厚,双方对业务合作范围的深度和广度有了更深刻更广泛的需求。
此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合作范围不仅涉及传统的银期存管和仓单质押业务领域,也扩展到场外市场建设及期货品种国际化、期货衍生品工具等方面。合作内容不仅要求双方立足服务实体经济,共同助推产业客户做大做强的责任,也进一步明确了双方需加强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迫切意愿,“拧成一股绳”朝着打造和谐紧密金融生态圈的努力方向前进的目标。
我行与郑商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双方合作翻开了新篇章。下一步,我行将借助光大集团的金融全牌照优势,与郑商所在多个领域、多个维度、多个层次展开合作,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共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