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代理法人贵金属业务,是指我行以上海黄金交易所金融类会员身份,接受法人客户委托,代理其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内进行贵金属实物及延期交收业务买卖、资金清算和实物交割等行为。
可通过银行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即可选择提取黄金实物长期收藏,也可通过把握市场走势低买高抛,赚取黄金价格波动差价。
1、客户在光大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并开通专业版网上银行。
2、客户与光大银行签订代理法人贵金属业务协议,并提交相应开户资料。
3、光大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在上海黄金交易所进行黄金账户开户,并绑定客户指定结算账户。
4、客户可通过专业版网上银行、贵金属交易法人客户端进行交易。
• 客户开户需存入1万元基础保证金,该基础保证金一直冻结在客户账户中,在客户销户时退还客户。
• 客户交易前需做入金操作,即将资金从结算账户转到开立的黄金账户中。
• 客户委托买入的黄金可以当日卖出,所得资金可用于当日交易使用,T+1日可办理资金出金业务(即将资金从黄金账户转入结算账户中)。
交易软件下载:中国光大银行贵金属交易法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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