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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定义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遵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1994年发布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产品简介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但存款人因注册验资需要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


适用对象

中国境内需要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统称“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


申办条件

详见各类结算账户介绍或《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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