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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金1号”产品成立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8日

  尊敬的客户:

  我行于2018年3月23日发行了“阳光金1号”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8年4月17日正式成立,现将产品基本情况和初始资产配置方案公布如下:

产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

阳光金1号

产品编号

EB1777

理财产品登记编码

C1030318000054

发行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

募集期

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4月16日

成立日

2018年4月17日

封闭期

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7月15日

封闭期内投资者不得申购或赎回本产品

开放日

本产品首次开放日为2018年7月16日

之后每月15日开放(如遇非交易所工作日则自动顺延至下一交易所工作日)

收益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

产品类型

开放式净值产品

产品风险星级

二星级

合格投资者范围

本产品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销售,其中个人投资者需为经我行风险评估评定为稳健型及以上的一般个人客户/高净值客户/私人银行客户

产品存续期

无特定续存期限

募集币种

人民币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1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2%

起点金额/递增金额

个人投资者:5万元/1000元;机构投资者:100万元/1000元

认/申购追加金额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1000元的整数倍

单笔最小赎回份额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1000份

最低持有份额

个人投资者:1万份;机构投资者:1万份

分红方式

投资人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产品,如投资人未选择的,则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销售渠道

中国光大银行授权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

巨额赎回

本产品巨额赎回比例为10%

认购费

募集期免认购费

申购费

300万元以下,0.20%;300万元-1000万元(含300万元),0.10%;

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0.00%

赎回费

持有期小于360天,0.50%;持有期360天(含)或以上,0.00%。

管理费

本产品银行收取投资管理费,投资管理费不高于0.40%(年化)

托管费

本产品托管人收取托管费,托管费率0.05%(年化)

质押及理财产品持有证明

本产品可开立理财产品时点持有证明,不可办理质押贷款。

   

产品初始资产配置方案

资产类别

投资比例

货币市场工具

5%

债券类资产

95%

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

0%

说明:产品存续期间,光大银行将在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对理财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并根据宏观经济和市场运行情况,以及相关政策变化等因素,合理调整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光大银行的支持!敬请继续关注阳光理财产品。

  中国光大银行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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