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于2009年5月19日进行了2009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利润分配采取派发现金股息方式,每股派发现金
股息人民币0.17 元(含税),每10 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1.70 元(含税)
2、扣税前每股现金股息人民币 0.17 元,扣税后每股派发
现金股息人民币0.153 元
3、股权登记日:2010 年5 月26 日
4、除息日:2010 年5 月27 日
5、现金股利发放日:2010 年 6 月25 日
鉴于本次派发现金股息对工商银行的股票价值有实质性的摊薄影响,我行对该股票期初定盘价、目标价及各个观察期股价进行调整,调整方法为:1、根据本次工商银行在二级市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除权除息的价格和派息现金金额计算出调整因子;2、将原股票期初定盘价乘以调整因子得出调整后的股票期初定盘价,目标价和相应各个观察期股价进行同步调整(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面两位)。
1、调整因子=除权除息日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 4.35 ÷ 4.52
= 0.962389
2、调整后的股票期初定盘价(2010年1月11日)= 原股票期初定盘价 × 调整因子
= 5.30×0.962389
= 5.10
调整后的股票目标价 = 调整后的股票期初定盘价 × 105%
= 5.10 × 105%
= 5.36
调整后的观察期1期末观察日收盘价(2010年4月12日)= 原观察期1期末观察日收盘价× 调整因子
= 4.92 ×0.962389
= 4.73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
2010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