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A+计划”2010年第五期产品1收益延期兑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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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3日

 


尊敬的客户:

 

我行于2010年7月28日至2010年8月12日发行的“A+计划”2010年第五期产品1,预期收益起始日为2010年8月13日,产品到期日为2012年 2月13日,理财期限为18个月。本产品与3支分别在香港证券交易所及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的中资网络科技股(以下简称“篮子股票”)相联结,分别为腾讯控股、新浪和阿里巴巴。

 

鉴于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9日发布公告,自2012年2月9日起停牌,以待澄清涉及该公司控股股东的交易的揣测,从而导致光大银行无法获取本产品第18个观察期期末观察日该公司的收盘价,同时触发了产品说明书中的特别说明条款:

 

特别说明:

若上述观察日是某支挂钩标的股票的市场干扰日,那么该挂钩标的股票的该观察日将顺延至紧接着的下一个非市场干扰日的交易日,除非该观察日的后续八个交易日均为该挂钩标的股票的市场干扰日,则第八个交易日将被视为该挂钩标的股票的观察日,且光大银行将秉承善意原则确定该观察日挂钩标的股票的价值,以此作为该挂钩标的股票的观察日收盘价。

 

*市场干扰日指挂钩标的股票出现会影响市场参与者进行交易或获取市场价值能力事件的任何一个证券交易日。

 

根据上述条款约定,阿里巴巴的第18个观察期期末观察日将顺延至2012年2月9日后的下一个非市场干扰日的交易日,除非该观察日的后续八个交易日均为阿里巴巴的市场干扰日,则第八个交易日将被视为阿里巴巴的观察日,且光大银行将秉承善意原则确定阿里巴巴的股票的价值,以此作为阿里巴巴第18个观察期期末观察日的收盘价。光大银行将在此之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进行到期兑付。

 

中国光大银行

201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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