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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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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光大银行应国内进口商的申请,向国外出口商出具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进口信用证,承诺在国外出口商(信用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及所适用的国际惯例时,向国外出口商履行付款责任。


对进口商的好处

(1)拓展海外贸易伙伴----利用在结算环节的银行增信,可助进口商拓展海外贸易伙伴,拓宽进口渠道,增加出口商的选择,进而降低进口成本。

(2)进口信用证电子交单(特色创新)——通过电子交单形式替代纸质形式完成信用证下单据流转,避免单据遗失,安全环保,加速企业及银行间单据流转,节省单据在途时间,进口企业早提货,出口企业早收汇。

(3)改善贸易谈判地位----为出口商提供了开证银行的付款承诺,进而为进口商增信,进口商可据此争取比较合理的货物价格及其他便利条件。

(4)安全提货——进口信用证保证了进口商在支付货款时就可以取得代表货权的单据,并通过信用证条款来控制出口商按照约定的货物规格按时交货。


如何办理进口信用证到单、付款

(1)进口商(光大银行客户)与出口商签订进出口合同。

(2)进口商向光大银行提供相关申请材料,申请开立信用证。

(3)经光大银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KYC,外管政策、授信情况及信用证条款)后开立以出口商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4)通知行核实信用证真实性并通知至出口商。

(5)出口商提交信用证中规定的相关单据至交单行,由交单行审核后寄送至光大银行。

(6)单据到达后,若符合信用证规定,进口商应及时向光大银行付款或承兑,光大银行对外付款或承兑;若单据不符合信用证规定,进口商应及时做出接受或不接受单据的决定,光大银行对外付款/承兑或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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